本报去年12月27日的报道。
本报讯(记者崔木杨)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人民法院获悉,七年前轰动全国的周口市六警察杀人案中,最后一名女警王海宇一审获刑十年。
6名警察杀害下岗职工
王海宇案发生在2004年9月20日。当时,在河南省周口市七一路派出所,下岗职工李胜利被6名警察打晕,从三楼被扔下坠亡。随后,6名警察伪造李胜利跳楼自杀的现场。此后,李的家属不停地上访,历经多年的侦查,告破。2008年,此案的主犯李立田伏法,同案的吕留生、冷飞等被判重刑;张伞、王海宇在去年的清网行动中被抓捕。
王海宇归案后的首次庭审发生于去年12月28日。庭上王面对死者家属流下了眼泪,但称自己没有殴打过死者。
法官称从犯可从轻处罚
昨日,在历时三个月的审理后,扶沟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据判决书显示,法官对王海宇没有参与殴打死者的辩解予以驳回。认定,女警王海宇因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据了解,被告人王海宇当庭提起了上诉。
相比其他案犯的死刑及无期,王海宇为何只获刑十年?当地一法官进行了如下解释。
“王海宇伙同他人共同故意作案,属共同犯罪,不过是从犯,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当地一法官说,“此外被害人亲属表示已接受了被告人的歉意。亦可认定被害人亲属已表示谅解。为此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前期报道
新华网郑州3月19日电(记者李钧德) 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的多名民警仅仅因为熟人委托和一顿酒饭,就栽赃陷害一名无辜群众,将其带到派出所轮番殴打,而后又将其从楼上扔下,伪造成跳楼自杀的假象。在有关部门的关注下,目前,造成这一恶性案件的6名警察已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9月20日上午,受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吕留生之托,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民警孟军伟等人将曾与吕留生家人发生过口角的周口市纱厂下岗职工李胜利带至派出所。在中午接受过吕留生的宴请后,冷飞、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等人与吕留生一起回到派出所,用衣服蒙住李胜利的头,对他进行轮番殴打。为了不让李胜利喊叫,李立田等人还脱下李的一只袜子,堵住其嘴。
当李胜利被打昏迷后,李立田、吕留生又提议把李胜利从楼上扔下去灭口。此后,吕留生、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等人将李胜利抬至三楼女厕所门前,将其扔到楼下。当日18时许,李胜利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后,针对有关部门认为李胜利系跳楼自杀死亡的说法,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派得力人员组成专案组,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辗转数千公里,经过艰难的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了李胜利“坠楼”的真相。
目前,周口市七一路派出所原副所长冷飞、民警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等6人因涉嫌刑讯逼供,已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记者发稿前获悉:李立田、吕留生、冷飞等3人因涉嫌故意杀人和滥用职权,已被起诉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