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52条的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第1款第2项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经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