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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侦破亿元变相传销案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11-24 5:52:43 人气: 标签:
导读:只要花4560元购买“周周乐IC卡”一套,不仅能免费得到同价值的螺旋藻、灵芝胶囊等保健品,还可以每周领取369元的劳务报酬费,最快20周内能领到总额为6780元的酬金,白得营养品不说,从中净赚2220元。真有这等好事?“香港大顺集团”在全国6个省设有20多个销售这种“周周乐IC卡”的分公司,其中泉州

  只要花4560元购买“周周乐IC卡”一套,不仅能免费得到同价值的螺旋藻、灵芝胶囊等保健品,还可以每周领取369元的劳务报酬费,最快20周内能领到总额为6780元的酬金,白得营养品不说,从中净赚2220元。真有这等好事?“香港大顺集团”在全国6个省设有20多个销售这种“周周乐IC卡”的分公司,其中泉州市就有1300多名市民曾独享数周这种“快乐”。

  高额回报 “每周快乐”诱人参与

  位于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某花苑的福建省顺昌大顺健康快乐贸易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2003年4月17日经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经营范围承接隶属公司委托的销售顺昌自产的螺旋藻和灵芝胶囊等保健食品业务。当时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是周某。尽管改革开放后,国人的经济收入增加,对保健营养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多,但泉州分公司的生意还是很一般。

  “泉州市经济总量占福建省的四分之一,对保健营养品的需求应该是很大的,关健是生意要会做。”作为大顺总公司的法人代表,今年40岁的朱大文开始要泉州分公司做“大生意”了。他首先想到了能说会道,又是本地人的洪大林,任命洪为泉州分公司的第一负责人。

  洪上任后,将泉州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变更给自己的好友、在泉州某医院当医生的王中土。别看王年纪比朱小10岁,可他在泉州人缘好,职业又是救死扶伤的医生,让他推广保健品,自然有说服力。

  为了进一步拓展泉州业务,洪又让自己的老乡王又方担任副经理。

  一切准备妥当后,2004年9月,福建顺昌大顺健康快乐贸易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推出了“周周乐IC卡”促销活动,公司人员使出浑身解数,但入会者还是寥寥无几。国庆节刚过,为了让泉州的入会者“看到大顺的实力”,已是“香港大顺集团”、“深圳大顺人实业有限公司”、“广西大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朱大文,让泉州分公司组织新入会的会员到广东、广西参观感受“总公司的实力”,让他们回泉州后“现身说富”。

  这天,一辆标有泉州某著名旅游公司的深绿色豪华大巴车,带着泉州“周周乐IC卡”的40多名会员,来到了位于广西博白县的广西大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参观。“这一大片靠近国道的地是咱公司购买的”,“啧啧,这片公路边的地要是在泉州,起码也值好几个亿!”听到会员们的称赞声,带队的洪大林忙接过话茬:“这算什么,等下去北海渡假村看看,你们才会领略到咱公司的真正财富。”晚上住宿北海银滩风景区边的渡假村,每个会员吃的是山珍海味,住的是别墅洋楼,晚上还有唱歌送保健品,听课抽大奖,每人回来还能得到一份大礼物,内有一枚价值近千元的金戒指。

  一周免费“参观”回来,泉州的会员“服了,没有实力,哪有出手这么阔的”。“你们自己不仅要多买几套,还要介绍亲朋好友也来享受每周的快乐”,参观回来,洪大林忙鼓动会员。经这批会员的动员和介绍,有相当一部分朋友、亲戚也加盟“周周乐IC卡”。

  “财富就是力量!”望着手中大把大把的钞票,洪大林不仅感慨万分,而且还故意将这等“好事”向教师、先进工作者倾斜。一时间,加入“周周乐IC卡”活动的群众增加到1000多人,许多人还得托关系才能购到该卡,而原先购买一套的会员,增加到好几套,有的人一下子购了100多套。开始几周,会员不仅免费领取保健品,每周还真领到数额不菲的劳务报酬,体会到了“每周都快乐”的乐趣。

  由于“成绩”突出,洪大林不仅保留泉州分公司第一负责人的职务,还升任大顺公司的全国市场总监。

  被困2天 市场总监求助警方

  2006年6月30日,对于原先被“周周乐IC卡”会员视为“财神爷”的洪大林来说,绝对是个黑色的日子。

  早晨6时,居住在泉州市丰泽区某高档花园的他,刚打开房门,一下子就涌进数十名早已等候在门外的会员,昔日见到他毕恭毕敬的“手下”,如今个个脸露凶相,将他推入室内,要求支付“劳务报酬金”。

  群情激愤的会员令洪大林无计可施,小区物业保安也无法制止。现在保命是第一要务!洪大林极不情愿地拨打了“110”。

  出警的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民警询问洪大林住宅被群众围堵的原因,他坚持不讲,倒是参与围堵的群众向公安机关控告被洪大林等人以加入“周周乐IC卡”活动骗取钱财。

  模式翻新 塔式传销可以跨级

  警方调查发现,“周周乐IC卡”促销活动的做法是:IC卡购买者到其公司指定的自动售货机上刷卡消费,提取螺旋藻、灵芝胶囊等保健品,并以发放劳务报酬、业务津贴的方式返还购买者一定数额现金。会员在填写申请表,并交10元人民币办理VIP会员卡后成为业务员。业务员可按《大顺集团市场推广计划》标明的时间得到每周返还的推销

  IC卡劳务报酬:360元的健康卡每周最高返还30元,最快10周支付完累计可获得300元的劳务报酬;1200元的金卡每周最高返还90元,最快17周内支付完累计可获得1500元的劳务报酬;3000元的白金卡每周最高返还249元,最快20周内支付完累计可获得4980元的劳务报酬。

  业务员在任何一周内售出5套以上IC套卡(健康卡、金卡、白金卡各一张称为一套,每套4560元),可成为业务主管。业务主管除享有顾客、业务员的待遇外,还可享受相应的津贴,数额为自己售出和介绍加入的业务员售出IC卡销售额的3%。

  任何人交3.6万元押金后拥有一台自动售货机,并成为加盟商。加盟商除享有业务、业务主管的待遇外,还可享受相应的津贴,数额为自己售出的IC卡销售额的5%和自己介绍加入的业务员(或所属的业务员)售出

  IC卡销售额的3%及业务主管售出IC卡销售额的2%。同时,加盟商还可获得他人在自己自动售货机上刷卡金额2%的物流服务收入。另外,每拓展一台自动售货机,如是自己拓展的可得2000元的津贴,如是自己下属业务主管拓展的可得1000元的津贴。

  加盟商拥有3台以上自动售货机和固定的经营场所,经向大顺泉州分公司申请可成立客服中心。客服中心除享有业务员、业务主管、加盟商的上述提成外,还可享受相应的津贴,数额为自己所售IC卡销售额的7%及自己介绍加入的业务员推销IC卡销售额的7%、业务主管推销IC卡销售额的4%、加盟商推销IC卡销售额的2%。同时,客服中心还可享受在中心自动售货机刷卡金额3%的物流服务收入和下属加盟商自动售货机上刷卡金额1.5%的物流服务收入。

  按上述模式,参与的人员形成业务员、业务主管、加盟商、客服中心、“大顺泉州分公司”5个金字塔式层级关系,层级间存在上下线关系,下线可跨级隶属于不同层级的上线,各层级除按比例获得自己推销业绩的津贴外,还可以从其发展的下线推销业绩中按比例提取报酬。这种模式不同于普通的传销,它的“金字塔”形式是可以变换的,下线人员可以跨级。

  瞒天过海 传销之网短时编织

  警方还发现,大顺泉州分公司为引诱更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周周乐IC卡”活动,将广西博白向当地群众租用的土地故意说成是购买的,并对骨干会员施以小恩小惠,使他们成为公司的“免费广告员”。还制定了自圆其说的推广方案,声称“周周乐IC卡”活动宗旨是自动售货流动终端,让消费者越用产品越便宜,以广告费用直接让利于消费者。对公司支付的劳务费、物流服务费等费用,深圳大顺人实业有限公司解释说,资金来自5个方面;一是销售“周周乐IC卡”过程中顾客消费一定产品产生的利润;二是顾客重复消费产生的利润;三是自动售货机网点形成后通过促销活动产生的利润;四是形成规模后自身广告产生的利润;五是网点布好帮其他生产商销售产品获得的利润。

  根据“周周乐IC卡”计划,无论是首次还是重复消费,每销售一套IC卡,螺旋藻等产品即使毫无成本,大顺公司最终要损失2800元左右。而据办案民警调查,加入“周周乐”

  IC卡计划的消费者没有冲着螺旋藻等保健产品而去。大顺公司赢利计划所谓建立在纯消费群体之上的利润根本就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

  2005年3月,浙江义乌市大顺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周周乐IC卡”非法传销,被有关部门发现后,朱大文急忙从泉州分公司调2000万元返还受害群众,后又被有关部门处100万元的罚款,公司的资金链开始断裂,泉州分公司的1000多名会员再也领不到报酬。为了瞒天过海,朱大文令洪大林等人关门走人。2005年年底,洪大林被泉州的会员发现,逼于无奈,带会员到福州某律师事务所作劳务费的公证,让会员不报案,承诺每月支付少一些的报酬,仅支付一个月就又停了,直至洪在泉州市区某花园的住宅被受害群众发现。

  猎狐行动 家族成员监所团聚

  大顺集团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及财务等管理人员,大都系亲属关系:董事长王素云系总经理朱大文的岳母,财务总监艾丽系王素云的弟媳妇,会计洪大玲系市场总监洪大林的妹妹。

  然而,除了洪大林当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丰泽警方刑事拘留外,其他成员很快人间蒸发。丰泽区政法委牵头组织了有公安、工商、检察、法院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对该案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办,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及时给予指导,并制定了代号为“猎孤”的行动方案。福建省公安厅以“2006(28)号”督办令督办该案。

  洪大玲闻讯哥哥出事后,急忙逃到深圳大顺总部请朱大文帮忙。“只要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没被找去,证据不足,过些天你哥就能出来”,朱大文拿出1000元让洪大玲在深圳避风头。要租房,还要吃饭,没两个月,洪大玲再去找朱大文,不仅见不到人,连手机电话也打不通。走头无路的她,选择了回泉州向警方投案自首。警方从她保存的电脑备份中,查扣到了大顺泉州分公司涉嫌传销的经营销售数据。

  洪大玲只是公司的会计,而许多资料均在财务总监艾丽手中。2006年10月25日,专案组民警赶到广东省的惠州市。在此之前,警方得到线索,艾丽在惠州市某住宅小区出现。经过三天两夜的蹲点守候,艾丽终于在她租住的房内落网。一个月后,王中土、朱大文在广东省江门市落网。至此,该案涉案人员除了董事长王素云在广东揭西的别墅内因煤气中毒死亡外,其他人员全部到案。

  “周周乐”换来“日日愁”

  在审讯室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令办案民警吃惊不少。犯罪嫌疑人朱大文和王素云于2002在香港注册了香港大顺集团(在大陆没有注册),注册资金为1万元港币,此后,又先后成立了深圳大顺人实业有限公司、广西大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大顺健康快乐贸易有限公司、福建顺昌大顺健康快乐贸易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浙江省义乌市大顺商贸有限公司、北海大顺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湛江大顺自动售货商贸有限公司、福建顺昌大光荣保健品有限公司、福建施瑞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20多家公司。

  朱大文对外以香港大顺集团公司自称,并以广西大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深圳大顺人实业有限公司为大陆总公司,对外宣称上述20多家公司是香港大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但事实上上述20多家公司都是朱大文、王素云以其个人的名义投资设立或由其投资设立的公司投资控股设立的,其股东也都是朱、王的亲戚。香港大顺集团与深圳大顺人实业有限公司等20多家内地公司之间毫无隶属和投资关系,所谓的香港大顺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纯属子虚乌有。

  为了达到迅速敛财的目的,2004年9月,朱大文制定了大顺“周周乐IC卡”推广计划,并和其丈母娘王素云先后纠集了犯罪嫌疑人洪大林、艾丽、王中土和王又方等人组成团伙,以福建大顺健康快乐贸易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广西大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深圳大顺人实业有限公司为名(对外宣称是香港大顺集团开展的活动),在泉州地区采取以定期返利、高额回报为诱惑的手段,推广“周周乐IC卡”促销计划。朱自任命为大顺集团总裁,而王素云则任命为大顺集团的董事长,同时,任命洪大林为全国市场总监,负责监督、指导泉州的市场拓展,并兼任泉州分公司的第一负责人;王中土任泉州分公司总经理兼任泉州分公司第二负责人、王又方任泉州分公司副总经理,三人负责在泉州经营推广“周周乐IC卡”业务;艾丽任大顺集团公司财务部长,具体负责“周周乐IC卡”销售货款的收取及财务账目。在朱、洪、王等人的蛊惑运作下,在短短28周的时间里,以泉州市区为中心及向周围县市扩张的一张传销网迅速被编织了起来。

  2004年9月,福建省顺昌大顺健康快乐贸易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推出“周周乐IC卡”保健品促销活动,这种全新的形式让当地群众“大开眼界”。该公司对外打着“香港大顺集团”的旗号,称其公司是香港大顺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大顺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多达20多个,大陆总部设在广西博白———广西大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这样一个声势浩荡的集团公司很难让人相信幕后竟然掩藏着变相传销的黑幕。然而,也正是这样一个表面上看似很有实力、让人深感放心的“集团公司”,才能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将泉州的1300多个老百姓卷入这张编织细密的变相传销网中。

  高额回报使入套者蜂拥而至。许多平时对保健品并不很关心的购买者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开始购买IC卡,一周后,大顺公司没有食言,购买者按期领到了第一笔每套369元的劳务报酬。于是,尝到甜头的购买者开始不断投入购买。受高额回报的诱惑,大批消费者加入到“周周乐IC卡”活动行列,并呈现井喷式态势。就这样,大顺泉州分公司在短短几个月时间,一张组织严密、上线带下线、下线促上线的传销网便以泉州市区为中心迅速向周边县市扩张。绝大多数参与购卡者为了赚取高额回报利润,大量购入IC卡、少则几万,多则上百万元,消费行为向投机行为发展,已趋向非理性化。

  为收取“周周乐IC卡”销售货款,该传销组织以艾丽、王中土的姓名在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泉州分行等处开设私人账户。自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艾丽账户共收取传销货款达人民币122219934.78元,而王中土账户共收取传销货款达人民币20812246.91元。

  尽管“大顺公司”自身“财源滚滚”,可他们至今还欠泉州会员劳务费75513284元及这些会员购买91台自动终端售货机的押金3276000元。

  “陷饼”虽好“陷阱”当防

  承办该案的民警戴旭东告诫市民,为迎合这部分人的心理,一些打着“代理加盟”、“网络营销”幌子的“公司”应运而生,媒体、网络广告铺天盖地,条件优厚得令人心跳不已,充满了诱惑。然而,一旦有人轻信了这些宣传,轻者血本无归,重者触犯刑律,在不知不觉中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泉州“6·30”特大非法经营案,就是一起由“加盟”演变为传销的典型案例,该案中犯罪集团借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先后在福建、广西等省、市成立20多家公司及分公司生产螺旋藻、冬虫夏草口服液、纯净水、西洋参含片等产品,不经市场流通,直接用于非法传销经营,产、供、销“一条龙”,并采取“甲地生产、乙地传销”的形式,掩盖其非法传销经营活动。

  该犯罪集团不仅编写、印制了大量《学习资料》、《招商指南》等传统的书面传销材料、书籍,还设立网站,录制光盘、磁带,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全方位、多角度美化宣传其个人、公司及所谓“周周乐”计划这一传销理念。不仅如此,嫌疑人还在一定范围内着重进行宣传包装,在度假村召开规模较大的研讨会,喧染“财源滚滚”的浓厚氛围,通过举办大型晚会,以“大顺公司”名义邀请全国各地传销人员代表参加,给所谓业绩优秀的传销人员颁发奖品,联络情感,缩短距离,捕捉机会发展会员。大造声势,诱骗群众加盟。通过聘请技术人员,专门开发用于传销活动的计算机程序软件,使整个传销活动从企管、销售、回款到“红利”奖金的计算、发放及销售积分的统计、实现微机管埋。通过利用国家金融、邮政网络,提高经营工作效率,加快传销网络扩展。

  传销有三个步骤:一是“介绍加入”,即参加传销的人员是通过亲戚、朋友或同事介绍进入传销组织的;二是“复式计酬”,即传销人员获取报酬的方式是从发展的下线中层层计算;三是“形成网络”,即传销组织是依托人事关系建立起来的呈“金字塔”式放射状的网络。“传销”被人们不同程度的逐渐认知以后,传销组织者在传销中往往搬上“代理”、“直销”、“动力营销”、“网络促销”等外衣,蒙蔽群众,聚敛钱财。

  民警强调,超高利润率违反商业规律,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请广大群众谨慎识别,理性投资,而利用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可能涉嫌经济犯罪,一旦查实,将依法严惩,切勿以身试法。“高额回报”的背后往往是陷阱。因为天上不会掉馅饼。

  2007年9月12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朱大文、洪大林、艾丽、王中土有期徒刑13年、10年、9年、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0万元、800万元、700万元、600万元,王又方和洪大玲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500万元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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