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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转化抢劫罪案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受被告人LFR之妻YJ的委托,经四川FR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担任被告人LFR的辩护人。根据我们庭前的调查、认真听取LFR本人对全案真相的介绍和…
类别:精彩辩词 作者:佚名 日期:2012-02-16 13.21.05 点击:205 评论:0

转化型抢劫罪若干问题研究:盗窃转抢劫是否以先期构成盗窃罪为前提?

转化型抢劫罪若干问题研究——以司法实践为视角我国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
类别:刑法论文 作者:佚名 日期:2012-02-16 13.07.59 点击:362 评论:0

抢劫罪未遂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段**和朱**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属的委托担任被告人的一…
类别:精彩辩词 作者:佚名 日期:2011-11-28 11.26.51 点击:408 评论:0

强奸、抢劫妻子的行为也构成强奸罪和抢劫罪

李某于1998年9月14日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02年刑满释放。2004年6月7日,李某趁其妻上夜班之机,乔装打扮后外出作案。当李某来到一昏暗僻静之处,见前面有一妇女,便尾随其后乘机将其击倒并实施奸淫。奸毕又强抢该妇女的挎包一个(内有现金230余元),然后逃离现场。被害妇女连夜到公安机关报案。当被害妇女报案后回到家中,发现自己的挎包已在家中桌上,方知是自己的丈夫所为。李某发现自己所奸之
类别:定罪量刑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35.31 点击:29 评论:0

抢劫信用卡行为应区分情形处理

实践中经常发生抢劫信用卡情形,究竟如何处理争议较大。笔者认为,对抢劫信用卡行为的处理应当结合抢劫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第一种情形:抢劫信用卡但并不使用的。抢劫罪与盗窃、诈骗、抢夺、侵占罪不同,其成立不以数额较大为前提。信用卡本身是具有一定价值(工本费)的有价证券,因此,抢劫信用卡即构成抢劫罪,不以使用、消费为前提。量刑时可不计数额,依据情节轻重处罚。第二种情形:抢劫信用卡后逼
类别:定罪量刑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35.29 点击:17 评论:0

董某某犯抢劫罪一案刑事二审裁定书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0)白中刑一终字第35号原公诉机关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董某某男,汉族,生于1964年4月6日。因犯盗窃罪于2007年12月4日被白银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8年1月29日刑满释放。因涉嫌抢劫罪于2009年9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靖远县看守所。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审理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
类别:法院文书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31.07 点击:125 评论:0

齐某某犯抢劫罪一案刑事二审判决书

齐某某犯抢劫罪一案刑事二审判决书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0)白中刑一终字第23号原公诉机关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齐某某,男,生于1991年8月18日,汉族,甘肃省靖远县人。因涉嫌抢劫罪于2009年11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9日被逮捕。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审理景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齐某某犯抢劫罪一案,于2010年1月18日作出(2010)景刑初字第
类别:法院文书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30.56 点击:90 评论:0

徐涛抢劫案一审辩护词

哈尔滨市南岗区徐涛抢劫案一审辩护词被告人:徐涛,男,1981年出生,无业,住哈尔滨市南岗区案情简介:徐涛为了帮助朋友商斌“弄钱”,在商斌的指示下,将使用高档手机的邻居骗至指定地点,由其他人实施抢劫,劫得手机一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从徐涛的行为所属犯罪形态为犯罪预备分析得出徐涛为从犯的结论,提出了罪轻的辩护意见。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被告人徐涛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涛犯抢劫罪没有异议。现针
类别:律师文书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29.59 点击:25 评论:0

教唆犯的认定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认定教唆犯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对教唆犯,应当依照他所教唆的罪定罪,而不能笼统定教唆罪。如教唆他人犯抢劫罪的,定抢劫罪;教唆他人犯放火罪的,定放火罪。如果被教唆的人对被教唆的罪产生误解,实施了其他犯罪,或者在犯罪时超出了被教唆之罪的范围,教唆犯只对自己所教唆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2.当刑法分则条文将教唆他人实施特定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犯罪时,对教唆者不能依所教唆的罪定罪,而应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定
类别:定罪量刑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23.50 点击:24 评论:0

犯罪既遂的几种形态

犯罪既遂形态主要有以下四种:1.结果犯。结果犯的犯罪既遂,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而且要求犯罪行为实际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所谓法定的危害结果,具体是指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对犯罪对象造成物质性、有形的、可以具体测量确定的损害结果。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等犯罪,均为结果犯。2.危险犯。危险犯的犯罪既遂。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
类别:定罪量刑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23.32 点击:17 评论:0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辨析

一、概念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属复杂客体。抢劫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和他人的人身。但是,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
类别:侵犯财产罪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18.57 点击:855 评论:0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辨析

一、概念及其构成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
类别:侵犯财产罪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18.53 点击:175 评论:0

多次抢劫分次审判在实践中量刑的最优选择

案情:方某、徐某经预谋,先后在三个深夜携带刀具潜至一铁路桥洞边,持刀从过路行人身上取得手机三部及钱财若干。徐某被侦查机关抓获,方某潜逃。公诉机关在对徐某起诉时,认为徐某参与后两起抢劫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认定其参与第一起抢劫证据不足,未予认定。法院一审判决: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方某于两年后被抓获,公诉机关审查后认为方某参与三起抢劫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认为
类别:法院审判 作者: 日期:2011-11-23 20.27.27 点击:28 评论:0

卞修柱抢劫案对推卸责任型翻供如何进行审查判断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卞修柱,男,1978年2月1日出生,小学文化,无业。2002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3年7月15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7年6月15日被逮捕。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卞修柱犯抢劫罪,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卞修柱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主要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但卞修柱辩称,系受刘某教唆、指使而抢劫杀人;其辩护人提出,
类别:法院审判 作者: 日期:2011-11-23 20.27.14 点击:19 评论:0

审理共同犯罪案件后到案被告人时,对先到案共犯人的生效裁判文书所采信的证据如何质证

何永国抢劫案--审理共同犯罪案件后到案被告人时,对先到案共犯人的生效裁判文书所采信的证据如何质证一、基本案情被告人何永国,男,1973年8月21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6年12月6日被逮捕。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何永国犯抢劫罪,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何永国辩称,未与何永盛预谋抢劫,两名被害人均是何永盛打死的,移尸和拿钱均是何永盛所为。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
类别:法院审判 作者: 日期:2011-11-23 20.25.14 点击:175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