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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11-24 7:20:41 人气: 标签:
导读:(一)贪污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二)受贿罪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

  (一)贪污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二)受贿罪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赌博行为而使国家或者杜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三)单位受贿罪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介绍贿赂罪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使行贿人莸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2)3次以上或者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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