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贪污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二)受贿罪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赌博行为而使国家或者杜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三)单位受贿罪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介绍贿赂罪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使行贿人莸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2)3次以上或者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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