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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如何处理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11-24 7:22:11 人气: 标签:
导读:《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

《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种植大麻5000株以上不满30000株,应当认定为非法种植大麻“数量较大”;非法种植大麻30000株以上,应当认定为非法种植大麻数量大“。对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1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该条第2款同时作出规定,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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