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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房广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11-24 5:55:31 人气: 标签:
导读:2005年9月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通州区以房广成为首的犯罪团伙横行乡里、为非作恶。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直接侦查。经过缜密侦查,11月6日,专案组调集大批警力实施公开抓捕,一举抓获包括房广成在内的52名涉案成员。经深挖细查,破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案

2005年9月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通州区以房广成为首的犯罪团伙横行乡里、为非作恶。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直接侦查。经过缜密侦查,11月6日,专案组调集大批警力实施公开抓捕,一举抓获包括房广成在内的52名涉案成员。经深挖细查,破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案件41起,冻结、扣押了一大批涉案赃款、赃物。
  经查,1996年至2005年,房广成(男,1963年5月生,原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副镇长)网罗一大批刑释解教和社会闲散人员,结成以房广成为首,以孙果、王万喜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通州区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该组织还以房广成名下的经济实体为依托,采用非法经营等手段牟取经济利益,对通州部分地区的村镇土地开发、房地产建设及部分娱乐场所形成了非法控制。
  案件侦办过程中,由于房广成社会关系复杂,作案跨度时间长,涉案人员众多,案件侦办工作难度很大。为加大侦办工作力度,全国“打黑办”将该案列为专项斗争重点关注案件,从各地抽调10多名打黑办案专家指导侦办工作。市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加强配合,确保案件顺利诉讼。2007年9月19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8项罪名,判处组织头目房广成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586万元。其余3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2007年11月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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