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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诉状_范文、实例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11-24 6:29:52 人气: 标签:
导读:范文:刑事上诉状上诉人上诉人因一案,于年月日收到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刑事,现因不服该,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上诉理由此致***人民法院附:本上诉状副本份上诉人年月日实例:刑事上诉状上诉人胡**,男,16岁(19**年*月*日出生),汉族,**省**县人,**中学高一学生,住**市**路**号。因故意

 

范文: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
    上诉人因              一案,于    年  月  日收到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字第   号刑事          ,现因不服该          ,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   
年  月  日

实例: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胡**,男,16岁(19**年*月*日出生),汉族,**省**县人,**中学高一学生,住**市**路**号。因故意伤害罪,于19**年4月12日被拘留,4月22日被逮捕。
    上诉人因故意伤害一案,不服**区人民法院19**年7月16日(19**)*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上级人民法院撤销**区人民法院19**年7月16日(19**)*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宣告上诉人无罪。

上诉理由

    上诉人认为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伤害罪,而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从以上刑法的条款来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对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而合法行为则不能实行“防卫”;(2)必须是对实际存在并且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才可以实行正当防卫;(3)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本人实行防卫,而不能对第三者实行;(4)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法律是裁判案件的准绳,以上述法律精神来衡量上诉人的所作所为,得出来的结论只能是上诉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从案件发生过程来看,上诉人既无伤害死者胡*理的动机与目的,又无伤害行为。4月11日下午2时许,上诉人回家即无故遭到胡*理的拳打脚踢,上诉人逃出家门,胡*理举起铁锨在后面紧追不舍,正当胡*理举起铁锨欲对上诉人行凶,在这千钧一发之时,上诉人为免遭实际的、即将来临的不法侵害,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顺手从地上拣起一块大石头,对着胡*理的头部砸了一下。制止了胡*理的不法侵害,这是法律允许的保护人身不受侵害的正当防卫。上诉人正当防卫行为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的,没有伤害他人,无任何社会危害性。上诉人正当防卫行为是得当的,没有超过必要限度。而胡*理举铁锨砍上诉人,若是砍中,其后果将十分严重,非死即伤。上诉人在情急之下,顺手拣起一块石头砸胡*理的头部,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是相适应的,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总之,上诉人的防卫与刑法关于正当防卫规定的精神是相吻合的,是具备了法定的正当防卫条件的。
恳请上级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撤销原判,宣告上诉人无罪。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1份

上诉人 胡**
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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