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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行贿罪?行贿罪如何构成?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
类别:律师观点 作者: 日期:2011-11-24 07.20.51 点击:18 评论:0

正确认定贷款诈骗罪应注意的问题

所谓“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一是,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贷款的;二是,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贷款的;三是,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贷款的;四是,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骗取贷款的;五是,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在认定“贷款诈骗罪”时,应特别注意本罪与借贷经济纠纷的区别。也就是说,不
类别:律师观点 作者: 日期:2011-11-24 07.16.25 点击:8 评论:0

什么是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如何量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
类别:律师观点 作者: 日期:2011-11-24 07.16.10 点击:16 评论:0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什么区别?

依照我国《刑法》第192条的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76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二者都以非法集资为外在表现形式,但同时又存在着根本区别:第一、犯罪的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后者则的目的则是企图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进行赢利,在主观
类别:律师观点 作者: 日期:2011-11-24 07.16.07 点击:17 评论:0

抢劫信用卡行为应区分情形处理

实践中经常发生抢劫信用卡情形,究竟如何处理争议较大。笔者认为,对抢劫信用卡行为的处理应当结合抢劫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第一种情形:抢劫信用卡但并不使用的。抢劫罪与盗窃、诈骗、抢夺、侵占罪不同,其成立不以数额较大为前提。信用卡本身是具有一定价值(工本费)的有价证券,因此,抢劫信用卡即构成抢劫罪,不以使用、消费为前提。量刑时可不计数额,依据情节轻重处罚。第二种情形:抢劫信用卡后逼
类别:定罪量刑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35.29 点击:17 评论:0

税务人员索取钱财是敲诈还是受贿?

2009年年底,某县税务稽查人员林某发现一个体老板农某有偷税漏税行为,即乘机向农某索取1万元现金以帮农某私了,并表示如不愿私了,等待农某的将是数万元的重罚,农某无奈把1万元现金交给林某。【争议焦点】林某的行为定性存在两种争议:争议一,林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理由: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基本结构: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
类别:定罪量刑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35.26 点击:16 评论:0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若干法律问题思考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信用卡诈骗罪适用范围十分广泛,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假借信用卡非法取得财物或财产性利益且数额较大的,是信用卡诈骗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按盗窃罪定罪处罚。随着经济生活地深入发展,信用卡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信用卡诈骗之类的经济类犯罪频发,为了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打击犯罪,笔者试就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探讨。一、“信用卡”的概念2004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类别:刑法论文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27.14 点击:19 评论:0

信用证诈骗罪既遂的认定

依照刑法对信用证诈骗罪的规定,刑法第195条并未规定构成本罪以“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为要件,行为人利用信用证诈骗行为一旦付诸实施,如果银行审核失误即意味着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或货款已被诈骗,信用证即以既遂形态成立,应依刑法的规定定罪量刑。在信用证诈骗罪的三个量刑档次中,第一款没有规定“数额较大”,而在第二、第三量刑档次分别为“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并规定从重处罚。
类别:定罪量刑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23.41 点击:22 评论:0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辨析

一、职务侵占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职务侵占罪的客体要件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
类别:专家点评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21.16 点击:44 评论:0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辨析

刑法侵占罪概念及其构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
类别:专家点评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21.15 点击:93 评论:0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辨析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
类别:专家点评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21.13 点击:34 评论:0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辨析

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
类别:专家点评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21.11 点击:61 评论:0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辨析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一、本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所有权的部分权能。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
类别:专家点评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21.10 点击:275 评论:0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辨析

刑法第164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犯罪概念。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
类别:专家点评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21.08 点击:687 评论:0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辨析

(一)行贿罪的概念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二)行贿罪的特征基本上所有犯罪的特征都由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几部分构成,行贿罪的主要特
类别:专家点评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21.05 点击:667 评论:0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辨析

一、概念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二、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盗窃罪侵犯的客体
类别:侵犯财产罪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18.55 点击:858 评论:0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辨析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概念和构成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
类别:侵犯财产罪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18.54 点击:483 评论:0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辨析

一、概念及其构成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
类别:侵犯财产罪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18.53 点击:176 评论:0

《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罪】辨析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聚众哄抢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聚众哄抢罪,是指纠集多人,实施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一)聚众哄抢罪的客体要件聚众哄抢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我国宪法第12
类别:侵犯财产罪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18.52 点击:197 评论:0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辨析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解释】本条是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及其刑罚的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而且,客观上使大量的伪、劣、次产品进入市场,对名优产品及同类产品造成冲击,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
类别:专家点评 作者: 日期:2011-11-24 06.13.29 点击:28 评论:0